对于平台来说,更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相关规定,平台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,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害,如未采取必要措施,将会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。“近年来,我国电影产业体系不断完善,银幕数量稳居全球首位,不仅全面实现了数字化,在电影数字技术领域也取得了多项突破性成果。但同时,电影产业发展仍面临引领性研究成果较少、标准体系不健全、高新技术应用水平不足等问题,科技创新在引领产业发展、助推产业升级、支撑电影工业化建设等方面作用有待加强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董事长傅若清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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